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全日制动力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项目简介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教育培养体系,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号)精神,在清华大学研究生院的领导下,热能工程系结合本单位培养工学和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多年实践,结合本学科工程性强的特点,适时推出了“全日制动力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项目。

一、培养目标和方式

本项目的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实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能源与动力工程领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工程实际问题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具有创新能力的新一代高级工程师。

本项目在校外大型能源与动力企业建立培训基地,参与的企业具有技术开发任务饱满,财力雄厚、高级技术人才多的特点(初步拟定的名单见后)。由热能工程系学术委员会和参与项目的校外培训基地专家组成“项目指导委员会”,具体指导项目的各项事宜。

实行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和国内大型能源与动力企业培训基地共同培养,双导师制,由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硕士导师为正导师,合作企业高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为副导师。

二、培养年限和培养环节

攻读“全日制动力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项目的专业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2年。其中在企业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

培养环节包括:课程学习、选题报告、中期汇报、论文写作与答辩等。学位论文选题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的课题,结合实习企业面临的技术改造、革新、消化引进技术难题或科研攻关项目与工程,可以是研究、开发或设计等多种类型。根据选题,学位论文可以有多种形式,要求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三、毕业证书

学习期满并达到所在专业毕业和学位要求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将获授两证(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

四、报考条件与报名

2009年已报考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并已参加初试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原报考专业的学科门类复试基本要求。

报考我系全日制动力工程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下载《2009年清华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交给热能系研究生科。清华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登陆网址为:http://tsinghua.cpge.cn/(教育网)。

五、复试

对于满足报考条件并已报名的考生,热能系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一级学科统一进行复试,具体复试办法另见通知。

经北京市相关部委许可,向每名考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交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

六、其他说明

根据国家教育部指示精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为计划外自筹经费类别,不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范畴。在学期间不享受国家普通奖学金,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不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校级助学金。按学年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为每学年1万元。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

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08年录取的硕士生住宿标准为1000~1200元/年.人,2009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录取时说明。

全日制动力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是长期性的项目,是对我国长期以来培养研究生定位的转变,是将来硕士研究生培养的主要方向之一。由于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课题是结合企业的实际课题而来,这些用人单位从研究生开题就开始接触和了解研究生的工作能力及思想素质,这就为用人单位选定人才奠定了条件。这种战略性培养方式的转型,将有利于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就业竞争实力,有利于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的密切结合,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动手能力,使他们更快的适应工作岗位,为国家建设的主战场发挥出重要作用。

七、已初步有意向的合作企业名单

神华集团

华能集团

华电集团

国电龙源集团

二滩水电集团

北京巴威公司

八、项目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张艳春,62794072,13521793510

报名负责人:占丽萍,佟桂珍,62782993

报名地点: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研究生科

电子邮箱:rnxyjsk@mail.tsinghua.edu.cn